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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本科、研究生办理本学年大学生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9-26 阅读:

法学院本科、研究生同学(14级本科除外):

学校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拟于近期开展我校大学生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参保工作。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是成都市为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根据国务院和医疗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台的新型补充保险政策,是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请各班生活委员按照以下相关要求,配合完成大学生的补充参保宣传和费用收取等工作。

(一)参保资格、缴费标准及保险有效期:

必须是已参加了成都市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才可自愿参保。本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90元或380元两档,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进行选择。保险有效期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二)参保工作流程:

1、个人参保信息的登记:

自愿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同学并填写“自愿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信息登记表”,将电子版登记表和参保费与9月27 日(周六)17点前交至本班生活委员处(表格附后,详见附件)

博士研究生请直接将保费和登记表交至法学院研究生助管 缪远洪 电话:13348867404邮箱:1274048307@qq.com

2、班级上交参保信息:

各班生活委员应于2013年9月28日(周日)16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班保费和电子版“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信息登记表”(邮件请以“本科or研究生某年级某班大病补充参保”为主题)按以下要求提交:

本科各班交至:法学院本科学生助管 尹佳 电话:18010585074 ,邮箱:1044807563@qq.com

研究生各班交至:法学院研究生助管缪远洪 电13348867404邮箱1274048307@qq.com

3、学院上交参保信息:

请 助管同学 于2013年9月29日16点前将登记好的学生参保纸质表格(加盖学院公章)交至柳林校区校医院三楼医保办公室。同时,请将电子表格发送曾宪老师邮箱。

3、保险费的上缴工作:

学校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统一开具《西南财大学生保险费上交单据》,请 助管 凭该单据到柳林学校财务处办理保险费的上缴手续。保单请交至曾宪老师处备案

4、学校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与财务处核对参保名单,并上传参保信息。

注:部分因申请了各种助学贷款等缓缴学费的本科学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9月28日前自行到学校财务处及时缴纳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大学生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按本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附:

附件1 2014—2015年度自愿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信息登记表

附件2 2014年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宣传资料

法学院

201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