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014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选的通知
法学院全体学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接学生工作部通知,2014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范围、条件、名额分配等请参照学校《关于评选2013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见本通知附件)要求。
学院
| 本科名额
| 年级名额
| 各班推荐名额
|
法学院
| 4
| 本科2012级 2人
|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申请,各班择优推荐1-2人到学院分党委参加学院评审。
|
本科2011级2人
|
二、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范围、条件、名额分配等请参照学校《关于评选2014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要求,评定细则请遵照《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2014年)》(以上文件详见本通知附件)。
法学院
| 名额
| 年级名额
| 各班推荐名额
|
法学院硕士
| 7
| 硕士2012级参评总人数78人, 3人
|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申请,各专业择优推荐1人到学院分党委参加学院评审。
|
硕士2013级参评总人数118人,国奖名额4人
|
法学院博士
| 2
| 博士2013级1人
| 请有意申报的博士直接将申报纸质文件交伍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通知里面助管邮箱。
|
博士2012级1人
|
法学院硕士(196人)名额分配:
| 2012级硕士生
| 2013级硕士生
|
人数
| 所占年级人数比例
| 奖学金名额
| 人数
| 所占年级人数比例
| 奖学金名额
|
总人数
| 78
| —
| 3个(40.5%)
| 118
| —
| 4个(60%)
|
科学学位
| 53
| 70%
| 2(2.2)
| 60
| 50%
| 2(2.05)
|
两年制专业学位
| | | | 32
| 27%
| 1(1.08)
|
三年制专业学位
| 25
| 20%
| 1(0.96)
| 26
| 22%
| 1(0.9)
|
总名额
| 7
|
三、参评时间范围
2014年国家奖学金评定的时间范围为:2013-2014学年(2013年9月7日—2014年9月14日,另,博士生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请见《法学院研究生国奖评定细则》)。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时间
| 需完成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9月28日—29日12:00
| 学生本人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及个人申报材料,提交个人申报材料至各班认定小组。
| 学生本人,各班测评、认定小组
|
9月29日12:00—30日12:00
| 各班认定小组审核统计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辅导员审核并向班级同学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汇总。
| 各班长统筹安排,其他班委协助
|
9月30日17点前
| 各班提交班级内公示后的结果至学院助管汇总。
| 学生助管协助学院汇总材料
|
10月8日——12日
| 学院复审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并处理异议
| 学院分党委
|
10月13日
| 学院提交结果至学工部。
| 学院分党委
|
1、学生个人自主申报阶段需同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A、纸质版材料:
(请根据自己的学历阶段下载相应表格,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和打印。注:不认真阅读通知、不按要求填写表格的、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影响评奖由个人自行负责。)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A4双面打印成1页,不可调整格式,务必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
2)评定年度取得的科研成果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供审查。(对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交文章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正文的复印件;已结项课题,需同时提交立项申请、结项证明(须有本人姓名)和科研成果;其他则须提交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3)评定年度内的学生活动参赛证明、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4)博士生需提交:《法学院博士生科研、课程成绩申报表》(国奖用)(见附件,请勿改动格式打印后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硕士和博士填写)、电子版汇总表。)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9月29日前提交至:
柳林校区:通博楼C316 伍老师处
B、电子版材料
5)填写电子版的《国家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
请于9月29日17点前以“**级博士或硕士某某申请国奖”为主题的邮件发送至法学院助管邮箱。法学院负责汇总国奖申请表的助管:车欢,电话,18428314471,邮箱:1486646002@qq.com。
2、助管汇总个人申报表及材料时间:9月30日。
特别提醒:按学校的规定,个人自主申请是必经程序,请务必按要求、按时自主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否则不能参与评比。
3.学院评审委员会审议、公示(10月8日——10月12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初评学生申请材料,根据各年级学生实际人数和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学院公示后的推荐结果将于10月15日前提交至学工部。
4.学工部审议
学院将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将汇总名单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教育部。
5.教育部批示
教育部批示后,由学生工作部(处)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五、其他事宜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本通知和相关规定,通知和规定以外的未尽事宜请于上班时段内联系伍泽莲老师。
伍老师,办公电话:87092273、13880645125
法学院负责汇总国奖申请表的助管:车欢,电话,18428314471,邮箱:1486646002@qq.com。
附件:
1、《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2、《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3、研究生成绩单:2013-201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研究生学业奖助金成绩评定与国奖评定同时进行(有意申请国奖的研究生同学请先提交申请,学业奖助金成绩以铅笔填写班级内公示无异议结果。总成绩请填写为:学年学业奖成绩+第1学期综测成绩总分+第2学期综测成绩三个成绩总和)。
本科成绩:2013-2014学年本科学业成绩、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成绩。
4、《国家奖学金汇总表》(请勿改动格式,个人或各班发助管邮箱);
5、《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填表说明
6、法学院博士生科研、课程成绩申报表(国奖用)(请勿改动格式双面打印后填写)
法学院分党委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