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通知
(博士研究生特别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金)
法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
2014至2015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工作将于本周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对象
1、在校2013级、2012级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科学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单考生、少民骨干生、国防生除外);
2、在校2012级、2013级在校博士研究生(普通全脱产)。
二、申报评定的组织:
由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金评定委员会指导,法学院研究生会协助,各班党支部负责组织。各班党支部成立由党支部书记负责、2名班委、2名同学组成的学业奖助金评定审议小组(小组成员名单由党支部书记负责通过QQ群邮件于即日起公示)。
三、申报期间:
1、科研成绩:2013年9月5日—2014年9月13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绩。
2、学业成绩:各年级请参照《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金评定细则(2012年12月讨论通过)》有关规定。
四、申报依据:《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金评定细则(2012年12月讨论通过)》、《西南财经大学科研管理规范(试行)》、《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基本要求》、《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特别奖学金(优秀学业奖)评选办法》。
五、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阶段(9月25日—9月26日):
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的《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科研成果申报班级汇总表》和经本人签字的纸质版《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科研成果个人申报表》到本班学业奖助金评定审议小组处,同时,还须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供审查,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对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交文章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正文的复印件;其他则须提交证书、证明的复印件)。2013-2014学年讲座统计请见附件。
2、学业奖助金评定审议小组审核统计阶段(9月26日——28日):
各小组审核、统计申报项目,并对各个项目进行计分,并统计出总分;
对于加分有争议的项目,学业奖助金评定审议小组出具书面加分意见或建议,小组成员签字后提交。
党支部书记务必于9月28日24:00前将统计好总分并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的《某班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发送到法学院助管邮箱。
同时,党支部书记将经本人签字的纸质版《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科研成果申报表》、相关证书、证明和资料的复印件、对争议项目的小组意见书提交法学院办公室伍老师处;
3、助管汇总各班统计表:9月29日;
4、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金评定委员会审核,公示阶段(9月30日审核,公示从10月8日起):复核科研申报并在学院主页公示。
请硕士研究生严格按照本通知在9月26日前完成“个人申报”。逾期不接受任何漏报项目的加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影响到本人的学业奖助金评定由本人负责。
请博士研究生请直接将汇总表发送至助管邮箱,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法学院办公室(通博楼C316)伍老师处。逾期不接受任何漏报项目的加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影响到本人的特别奖学金的评定由本人负责。
六、其他: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通知和相关规定,通知和规定以外的未尽事宜请于上班时段内联系伍泽莲老师。
伍老师,办公电话:87092273
法学院助管:黄庆旭,电话,15107152085,邮箱:593682956@qq.com。
附件:
1、上学年学年讲座签到统计
2、《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金评定细则(2012年12月讨论通过)》、法学院博士特别奖评选办法。
3、《西南财经大学科研管理规范(试行)》、博士毕业科研要求等。
4、法学院研究生奖助金科研成果个人申报表(亲~千万不要改动表格大小哈,建议打印出来后填写~)、班级汇总表
5、系统导出学年成绩:学业成绩部分可参考已完成综合测评里面的学业成绩部分,系统导出成绩若不准确请提交个人在校期间成绩单(成绩单应具备相关单位成绩专用章)。
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金评定委员会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