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金融法(草案)》中金融风险处置责任的央地划分专题讲座在光华校区育才园706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刘志伟副教授担任主讲嘉宾,我院赖虹宇教授担任主持,我院杨秋宇副教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宋洋老师、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曾巍副教授担任与谈人。讲座吸引百余名学生共同参与,共探金融法草案前沿议题。
本次讲座聚焦《金融法(草案)》修订背景下金融风险处置责任的央地划分问题,深入探讨地方政府责任范围拓宽、牵头处置地方性金融风险的制度变革。刘志伟副教授从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规范内容切入,系统剖析责任类型、适用对象及制度形式的实践变迁,拆解金融风险处置属地责任的法律构造与法理逻辑,结合实务探讨法治进路与规则设计,为在场师生带来全面、深度的学术分享。


互动交流中,同学就金融风险处置责任的法律衔接与核心依据进行提问。刘志伟副教授指出,《金融法》作原则性规定,《金融稳定法》聚焦系统性风险处置,《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负责一般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各部门法之间错位分工、互补衔接,厘清疑惑、拓宽思路,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学生提问结束后,曾巍、宋洋、杨秋宇三位老师依次作交流发言。三位老师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从金融监管实践、央地权责法理、风险处置落地等角度展开点评与延伸,进一步丰富讲座内涵,为师生提供多维度思考视角。

赖虹宇教授在总结中对刘志伟副教授的精彩讲授及三位老师的深度交流表示诚挚感谢。他指出,本次讲座紧扣国家金融法治前沿,聚焦金融立法热点与风险防控关键问题,有效拓宽师生学术视野,深化对金融法治领域核心问题的认知理解。

此次专题讲座,有助于师生精准把握金融立法最新动态,提升金融法学专业研究能力,为学院金融法治人才培养注入新的活力。
图文: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