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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1-09-26 阅读:
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复核,现将法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三天。
联系人:王老师,办公地址:通博楼C315,邮箱:wangll@swufe.edu.cn.
公示电话:87092467。
法学院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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