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同学: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及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基本参评条件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为在校生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学年无违章违纪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无不合格学科且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0%,或进步较大即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比上学年进步了30%);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以上学年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依据)。
二、名额分配
法学院名额为30人。
三、评审程序
(一)9月18日-9月19日,学生个人申请(均提交电子版)。
电子版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获奖情况一栏请只写2025-2026学年的情况)、各项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提交至辅导员处初审。
(二)9月20日-9月22日,辅导员初审学生成绩、材料的真实性,并将学生材料汇总提交至学院。学院组织评审。
(三)9月22日-10月9日,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学生完成系统申请。
(四)10月13日-10月30日,学校审核及公示。
学校对学院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教育部。
学院 | 名额 | 各年级名额 |
法学院 | 30 | 本科2023级10个 |
本科2024级11个 |
本科2025级9个 |
四、其他事项:
(一)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法学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