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即将开始,请同学们认真学习《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以及面试规则,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积极报名参加面试。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9日~ 7月7日中午12点前
注:学生报名截止时间、英语等级考试、雅思、托福等成绩截止时间、其他各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均为7月8日中午12点前,逾期不受理。
注:学业成绩计算截止时间为本学期期末;补考的课程按第一次总评成绩计算;如同学申请了缓考,课程成绩会纳入成绩计算范围。具体请参考《报名表》中“学分及成绩条件”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要求:
1. 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179159500@qq.com。(注:本次推免只收电子版材料。)
2. 材料命名方式:
※压缩包和邮件主题需命名为“专业(法学/法金/法会/法商)+姓名+学号+推免报名材料”;
※文件及图片均需命名为“编号-类型-具体名称”,如:“1-申请表 2-六级成绩 3-科研创新能力-学科竞赛类-某某项目 4-素质能力-荣誉类-某某称号 5-素质能力-其他-某某项目加分认定表……”。
3. 报名时请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提交《西南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表》《法学院2022级推免申请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加分项不在《管理办法》内的,需提交《法学院推免加分认定申报表》(仅限法学类项目),按照类型顺序随报名材料一同提交,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认定。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刊物封面、封二(有学术期刊号的)、目录及正文复印件电子版。
4. 申请拔尖项目加分的同学须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拔尖项目认定申请表》,由相关审核单位初审(详见《拔尖项目审核列表》后,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复审及教务处的终审。
二、材料及排名公示
(一)材料公示
1. 时间:
加分材料公示(含拔尖项目):7月8日至7月11日中午12点前
2. 地点:法学院3楼公示栏
3. 异议处理:对材料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提出提出查验申请;对加分项有异议者,可填写《推免加分异议表》(命名为“自己姓名+加分异议表”),发送至邮箱:1179159500@qq.com。注意:所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受理。
(二)排名公示
7月16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要求,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讨论加分异议项、对拔尖项目学生及有学术专长加分的学生进行答辩,并评定总分,在学院官网公示拟推荐排名,公示期不少于5日。
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或学生自愿放弃,学院将在三日内按照专业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学生若自愿放弃,需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学生自愿放弃和递补工作。
三、其他
1.如国家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学院将依据当年政策规定变化调整推免工作。
2.推免生在取得资格后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参加研究生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复试。
3.推免生在取得资格后愿到其它学校就读者可自行联系,由教务处负责出具相关证明。
4.推免生在本科学习期间,仍按本科生管理条款进行管理。
5.推免名额需学校下发后方能确定,届时学院会第一时间通知,请勿询问。
6.材料不实、作假者,一经发现,学院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情况归入个人档案。
7.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如出现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8.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到学院签署《承诺书》。如要放弃,需在获得资格3日内向学院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并放弃资格者,学院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情况归入个人档案。
特此通知
法学院
2025年6月25日
附:法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生推荐工作小组名单
法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生推荐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吕 佳 鲁 篱
成员:汪 蕾 兰荣杰 杨 扬 辜明安 吴 越
陶维东 王伦刚 彭世忠 雷 芸 熊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