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四川省创业补贴的重要通知
各学院(中心):
接四川省教育厅通知,即日起开展2014年度在校生(毕业生)创业补贴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毕业生,在四川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
(二)2014年1月1日后,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四川省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等方式创办的实体。开办“网店”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2.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
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个人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由本人提出申请;创业团队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由团队负责人以团队名义提出申请。创业实体由领办人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由个人领办的创业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
由创业团队领办的创业项目应提供以下材料: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
创业实体应提供以下材料: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创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其它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所需认定材料,由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确定)。
(三)申报流程
请申报人在2014年10月15日(周三)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113办公室,联系人:罗锋老师,电话:87092446。
附件: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
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