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新生户口迁移提交照片的通知
2014级研究生(硕士、博士):
接保卫处通知,为保证2014级新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分局户籍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定,今年要求将户口迁移至学校集体户的新生必须提交1寸个人免冠照,否则无法落户。
请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收集并指导学生按要求张贴好照片,确保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填写清晰无误,照片与身份信息吻合,且保持在张贴表格边框内(详见附件1)。
各班收集粘贴完毕后,请于10月16日统一交至 范辉托 处(14级博士生请直接联系范辉托 13728865125)提交,请范辉托在10月17日以学院为单位交至腾骧楼223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14级学生户口迁移照片粘贴单
法学院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