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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本科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学业、单项奖学金评定通知

来源: 日期:2015-03-10 阅读:

一、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按照学校通知及《法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细则(2009.11.23)》规定,现将本学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定的组织:学院分党委指导,分团委、学生会协助,各班成立测评小组,该小组由班团委及按男女比例随机抽取的五名同学代表组成。

2、对象:2012级、2013级

3、认定期间:2015年3月19日前完成。(2014年3月20日须提交评定结果至学校有关单位,过期后提交的将不再受理,因此各班务必在要求的时间前完成相应工作。)

4、认定依据:《法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细则(2009.11.23)》

5、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阶段(2015年3月10日——11日前):填写并提交个人《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表》(附件里电子版)到本班测评小组处,同时还须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供审查。本阶段由各班班委组织完成。注:书面材料请注意环保节约,尽量采用最节约的字体和版式打印复印。

(2)班组审核、统计阶段(2015年3月12日——13日前):各班综合测评小组审核、统计申报加分项目,并对各个项目进行计分,并统计出总分;对于本班加分有争议的项目,综合测评小组组织讨论后决定是否加分,并汇总本班评定结果。本阶段由各班班委组织完成。

请各班务必于2014年3月13日前将电子版的《法学院本科第二课堂学分汇总表》以“某某班第二课堂学分汇总表”、“某某班本科学业、单项奖学金汇总表”为主题的邮件,发送到分团委彭雅娜同学邮箱:826255389@qq.com,同时,将本班同学相关加分证明资料复印件交到彭雅娜同学处汇总后提交学院处存档,18583707810。

(3)分团委组织部统计汇总阶段(2015年3月13—14日):对各班《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表》进行统计,并收集各班相关加分证明资料复印件供审查,报院分昂为审核。本阶段由分团委组织部负责。电子版汇总表请分团委于3月14日前发送至449080188@qq.com邮箱。

(4)分党委审核、评定阶段:2015年3月15日。

(5)公示及异议处理阶段:2015年3月16日-18日。

(6)结果提交时间:3月19--20日二课堂学分认定结果及奖学金最终结果产生并提交至学校有关部门。

注: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本通知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本科第二课堂学分认定”,逾期不接受任何漏报项目的加分,影响到本人的评优评奖由本人负责。

(7)第二课堂学分换算公示:第二课堂学分 = 所有第二课堂活动总课时 ÷ 30

二、学业、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

(一) 学业奖学金

1、 对象:2012级、2013级本科生。

2、 评选时间:2014-2015学年第1学期。

3、 评选条件:

(1) 基本条件:无补考、无重修、无违纪(含晚点名无故缺席通报)、评奖学期第二课堂创新性学分不得低于0.5个学分,无拖欠学费情况;

(2) 评定程序:学业奖学金以班为单位,参评学生在达到基本条件后,按每学期的必修课与专业限制性选修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序,在规定比例内择优确定获奖人数及等级。

(3) 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奖比例及金额:

甲等学业奖学金:每人每学期800元,在学生人数的4%以内评定;

乙等学业奖学金:每人每学期500元,在学生人数的10%以内评定;

丙等学业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在学生人数的16%以内评定。

学业奖学金评定程序:在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合格后根据学业成绩排名划定后提交名单。

(二) 其他单项奖学金

1、 其他单项奖学金包括:道德风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六类。

2、 对象:2012级、2013级本科生。

3、 评选时间:2014-2015学年第1学期。

4、 评选条件:评选期间成绩合格,无补考、重修、违纪记录(含晚点名无故缺席通报)、评奖学期学业成绩达到基本要求后根据学生在各单项方面的综合表现择优评定。

5、 其他单项奖学金的奖励范围:

① 道德风尚奖学金:对道德品质优良、有突出先进事迹,能激励学生或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或在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

② 科研科创奖学金:对积极从事科研活动,或拥有校级以上本科学生科研课题,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的项目主持人,或在B级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的,或在校级以上学术型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及学院二等奖以上奖励的本科学生给予奖励。研究生候选人必须是在B1级以上(含B1级)核心刊物(参见《西南财经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试行)(2008年版)》)独立公开发表专业论文或撰写并出版专著或参与重大课题。

③ 文体活动奖学金:对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及其他集体活动表现突出,或组织有影响力的校园文体艺术活动的组织者,或在校园文体艺术活动中获奖者进行奖励。

④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对担任学生干部并任期一年以上,或社会兼职工作的学生,或志愿者,工作成绩显著,产生的社会影响较大,得到广泛赞誉的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⑤ 创新创业奖学金:对参与各类科技创新与自主创业活动表现突出,或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进行奖励;

⑥ 社会实践奖学金:对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有突出表现者进行奖励。

6、其他单项奖学金评奖比例及金额:

本科生:每项按照不超过评奖学期学生人数的2%的比例评选,奖励金额为500元/人。单项奖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各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6项单项奖评选人数进行适当调整,但该6项单项奖评奖总数不得超过评奖学期学生总人数的12%。

7、 单项奖学金评定程序:

由个人根据各单项奖要求,参考第二课堂学分情况自主申请,由各班组织民主初评后提交候选名单至学院审核最终评定。

注:评选出结果后同时统计好获奖人员本人本地银行卡号(靠右文本格式,数字之间不能留空格),各年级请统一卡号种类,以便及时给大家发放奖学金。获奖名单在提交二课堂汇总表时一并提交给有关负责人。

8、各班级请务必准时于3月13日前将电子版的《法学院奖学金汇总表》以“某某班第二课堂学分汇总表”、“某某班本科学业、单项奖学金汇总表”为主题的邮件,发送到分团委彭雅娜同学邮箱:826255389@qq.com,同时,将本班同学相关申请表及证明资料复印件交到彭雅娜同学处汇总后提交学院处存档,18583707810。

附件:

1、二课堂相关文件(认定表、汇总表、认定细则、加分活动统计)

2、学业奖、单项奖相关文件(单项奖申请表、奖学金汇总表、名额分配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加权成绩)

法学院分党委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