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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及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03-10 阅读:

2012、2013、2014级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已经开始,按照《西南财经大学综合测评办法(2011年7月)》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的组织:由法学院学院分党委指导,法学院研究生会协助,各班党支部负责组织。各班党支部成立由党支部书记负责、三名班委、一名同学组成的综合测评小组。

二、参评对象:2012、2013、2014级全脱产硕士研究生。

三、测评时间:2014年3月19日前完成。(需按期提交评选结果至学校相关单位,过期后提交的将不再受理,因此各班各党支部务必在要求的时间前完成相应工作。)

四、测评依据:本期测评按照《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2011年7月)》(以下简称《办法》)执行。此前公布的《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科学讨论会实施办法》、及《法学院党总支关于综合测评的补充规定(2012年根据学校要求修订)》(与《办法》相抵触部分,均以《办法》规定为准)均为本次综合测评依据。

五、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阶段:2015年3月10日——11日前:个人自主填写电子版《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项目统计表》并提交到本班党支部书记处,同时还须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供审查(对于文章类加分项目,须提交文章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正文的复印件;其他则须提交证书、证明的复印件)。

注:书面材料请注意环保节约,尽量采用最节约的字体和版式打印复印。

申报加分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科研能力:专业论文、科研课题、学术研讨会及征文项目、出版专业著作、教材参编、公开发表翻译著作、工具书词典类、以及所获学术奖励;

(2)素质拓展:参加竞赛(体育、文艺、知识竞赛、非学术征文竞赛)及所获奖励、社会工作、其他活动(如学术报告、讲座等);

2、班组审核统计阶段:2015年3月12日——13日前,各班综合测评小组审核、统计申报加分项目,并对各个项目(素质拓展基本分暂按满分计算)进行计分,并统计出总分;对于本班加分有争议的项目,综合测评小组出具书面加分意见或建议,小组成员签字后提交。

各班长(党支部书记)务必于2015年3月13日12:00前将统计好总分的《综合素质测评加分项目计分表》电子版发送到研究生会刘博鸿同学邮箱:278446988@qq.com;手机:18782056229。

2015年3月13日前,党支部书记将相关证书、证明和资料的复印件、对争议项目的小组意见书提交研究生会办公室备案;书面支撑材料提交时间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12:00前交通博楼C316办公室唐经伦处。

3、院研究生会统计阶段(2015年3月14日前):研究生会办公室对各班《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进行统计,报院分党委审核。电子版汇总表请于3月14日前发送至唐经伦邮箱449080188@qq.com。

4、分党委审核阶段:2015年3月15日。

5、公示及异议处理阶段:2015年3月16日-18日;

6、结果提交时间:3月19-20日测评最终结果产生并提交至学校有关部门。

注:综合测评成绩关系到各类评优,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本通知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个人申报”,逾期不接受任何漏报项目的计分,影响到本人的测评成绩及评优结果由本人负责。

六、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完成综合测评后,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评选出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名单。研二、研三获奖比例为综测排名前60%,研究生一年级为综测排名前40%。评选出结果后同时统计好获奖人员本地银行卡号(靠右文本格式,数字之间不能留空格),各年级请统一用省内建行卡,以便及时给大家发放奖学金。获奖名单在提交综测汇总表时一并提交给有关负责人。

七、其他事宜:

1、若系统导出的成绩单有误,请学习委员汇总后派代表于上班时间找研究生教学秘书王老师咨询解决。

2、涉及到活动计分事宜:请认真阅读并参照相关规定。

3、各班综合测评结果电子版汇总表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名单请于3月13日前发送到研究生会刘博鸿同学邮箱:278446988@qq.com;手机:18782056229。

附件:

1、《综合素质测评加分项目统计原表》

2、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3、《法学院2014-2015学年第1学期综合测评讲座、沙龙、其他科研加分、素质拓展加分统计》、《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2011年7月版)》、《西南财经大学中外文学术期刊等级分类(2013版)》、《法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补充规定》(2014年版)等文件

4、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成绩加权分12、13、14级

法学院分党委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