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学生个人自主申报、辅导员审核、学院复核,现已完成我院2023年学生科研成果及竞赛获奖填报情况学院初审工作,奖项最终认定结果以学校评审公示结果为准。现将此次学院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详情请查看附件。
公示期从2024年4月28日——4月30日止,共三个工作日。如对学院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先联系辅导员,若不能解决,请本人于4月30日17:00工作时间前与法学院党委电话、书面或当面联系。
办公室:通博楼C321;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028-87092467。
法学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