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下午14点,在颐德楼401的教室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兴全博士给我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民事审判的现状及热点问题,受到了众多学生们的一致好评。此次讲座的主持人是我院辜明安教授。
张兴全博士首先提问什么是民事审判。民事审判是平等主体之间关于人身财产关系的审判,是三大基本审判(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之一,特点在于其地位高并且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切联系。比如说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医患纠纷、网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购房纠纷,这些都是属于民事审判。不仅如此,民事审判数量巨大,几乎占法院全部案件中90%左右。其次,广义上的民事案件主要包括传统民事案件、商事案件以及知识产权案件。不得不提的是,在我国理论上,民商是合一的,但在工作实践中却是相对区分的,民一庭主要负责如家事审判的传统民事案件,民二庭负责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的举证责任和裁判观念、视角都存在这差异,因此在实践中将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做些区分还是有必要的。
紧接着,张兴全博士提到,大家都知道法官的压力越来越大,那是因为在员额改革之后,法官数量保持固定,但民事案件增长迅猛,以致法官压力增大。像高新区武侯区法院的法官每年人均500件案件,这就很有必要通过大调解和能动司法抑制案件增长率过快,减少案件数量,减轻法官审判压力。近几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上升幅度大,但通过快调中心和巡回法庭机制,今年案件数量降低60%左右。在成都,房地产案件、建工类案件、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案件,民间借贷案件数量上升很快,波动很大,这深刻地体现出民商事审判和经济趋势关系密切(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经济下行),有趣的是,我国民事案件中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较大,县级政府当被告的案件几乎20多件。我们不得不说,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其实处理起来很麻烦,很多判决结果无法履行。
张兴全博士向我们介绍到,2015年民事审判案件数量最多的是离婚案件,其次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买卖合同案件……增幅最大的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增幅达到57,16015件。成都的离婚率是连续6年蝉联全国第一,我国对家事审判特别重视,因为虽然案件处理的是家庭几个人的利益纠纷,却由社会来承担一系列风险。并且,对家事案件的处理难度也大幅上升,很多案子调解不成功。
最后,张兴全博士提到,在现实中,每个案件其实很难有绝对的、各方都认可的公正,因为我们是事后根据证据去查明,比如民间借贷纠纷等,真相往往掩埋在黑暗中。并且每个人都是从自身的利益角度出发,久而久之,即使是撒谎也觉得自己掌握的是真相。在我国,诉讼门槛低,成本低,致使人民群众一旦有了矛盾就抱着“赌一赌”的心态向法院起诉,这会导致案件增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诉非衔接,案件分流,大调解十分重要。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联合其他部门共同处理冗杂的案件,并且尽可能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节省人力,提倡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减轻法官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