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课程助教工作考核的通知

2024-01-02 17:36:26

各位本科课程助教同学:

期末将至,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填写附件2,于2024年1月5日中午12点前交至法学院办公室通博楼C316,罗老师处。

注意:

1、个人总结请勿超过一页,打印时请双面打印,必须有课程老师签名。无需发送电子版。

2、逾期视为放弃绩效工资。

法学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