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两项成果喜获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014-09-17 14:18:00

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我院共有两项成果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分别是高晋康、喻敏、辜明安、杨春禧、吴越、冯亚东、鲁篱、江波、吴元元、雷芸教师共同主持的《创新机制,集成资源,构建应用型复合型卓越财经法律人才培养模式》项目、高晋康教授参与的合作项目《立本开新,强化特色,持续推进经济与管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五大改革》。其中,《创新机制,集成资源,构建应用型复合型卓越财经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成果奖是全国法学学科范围内仅有的10项获奖之一,这是我院近年来教学改革成绩的集中体现,也是此类成果国家级奖项的重大突破。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由国务院确定的国家级奖励,每4年评审一次,代表了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对引领和激励学校提高教学实践、改革、研究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我院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认真学习、借鉴和应用教学成果,持续转变课程教学范式,继续抓好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