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山

2014-04-02 1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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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2年大学毕业即考取北京大学外国法制史专业硕士研究生。1992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孙国华教授,并于1995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曾先后在安徽大学法律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中国法理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理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

研究领域:法理学

学术成果:

《共和国六十年法学论争实录:法理学卷》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10-01

《卢梭与社会契约论》人民出版社2010-04-01

《法理要论/法理文丛(法理文丛)》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0-30

《西方法学名著精要》人民出版社2008-02-01

《法治与党的执政方式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04-01

《法理要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义务先定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