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保证今年暑期我校学生购买火车票享受相应优惠,现将本学期补办学生证、乘车优惠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需补办学生证、乘车优惠卡的同学于2015年6月2日(周二)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中心)指定老师处。补办学生证的需要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附学院意见及签章,备注:该项由各班将补办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后,学院负责老师会统一审核办理)、工本费;补办乘车优惠卡的需要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附学院意见及签章备注:该项由各班将补办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后,学院负责老师会统一审核办理)、户籍证明或父亲/母亲当地身份证复印件、工本费。各单位将材料收齐后于6月4日(周四)到学生活动中心205办理,逾期不再受理,学生工作部不受理学生个人、班级的补办申请。
工作要求:法学院各班生活委员收齐本班需要补办的材料后,于6月1日前提交至研会生活部、学生会生活部负责同学汇总。请研会生活部、学生会生活部负责同学做好收汇总工作。
各单位须按照【附件】格式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于6月3日(周三)之前将电子版通过办公网报学生工作部,同时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同其它材料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05办公室。
2、学生证填写乘车区间必须与家庭户口所在地相符,当地没有火车站的按就近原则填写,原则上不能跨省(直辖市);如家庭地址发生变动,需改变乘车区间者,应持父亲/母亲双方单位(或街道)、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或父亲/母亲所在地身份证复印件方能修改学生证乘车区间。(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此项)
3、此次补办学生证无需登报挂失证明材料,但因学生证遗失引起的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各单位严格审核,严禁学生弄虚作假,若有违反,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此项)
4、补办学生证收取工本费10元;符合使用乘车优惠卡条件,因消磁原因需补办乘车优惠卡的学生另交乘车优惠卡工本费7元。
5、本次仅为学生证及乘车优惠卡补办,不受理乘车优惠卡充值。
学工部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