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西南财经大学第三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的通知

2015-05-25 08:46:11

各学院(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调动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学生与教师良好互动,全面提升我校教学质量,在教务处、研究生院的指导下,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西南财经大学第三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评选结果将作为学校对教师绩效考核和各类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人员

近三学年(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含外聘),其中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

二、评选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教风端正,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无任何教学事故;积极参与课程教学范式改革,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关注学生的成长、成才,既教书又育人,是学生的良师益友;有一定学术水平,工作兢兢业业,勇于探索,有所建树,能够使学生受教于其学术风范,受益于其学术成果。

三、评选机构

主办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

协办单位:各学院(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

指导单位:西南财经大学教务处、研究生院

本次评选设立评选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见附件1)

四、评选流程

(一)学生投票(5月15日—6月19日)

每位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可投选两名教师,分别为本学院教师及外学院老师各1名,通识教育学院学生按照本专业所在学院参与投票。本次评选采用网络投票(投票操作方法见附件2),学生凭自己学号和统一身份认证密码(上网密码)登录http://self.swufe.edu.cn/daping/website/vote_teachers/index.php于6月19日中午12:00之前进行投票,12:00之后投票系统关闭。

(二)学院推荐(6月23日—30日)

校评选委员会将投票结果反馈于各学院评选委员会,各学院评选委员会对本学院被提名老师按照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在前十名票数的老师中,按照各学院的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3)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将学院评选报告及推选教师资料(见附件4)于6月30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校评选委员会(学生活动中心308);

(三)复审环节(7月1日——8日)

校评选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根据各学院提交的评选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拟公示名单;

(四)公示(7月9日)

公示西南财经大学第三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中心)评选委员会应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按照规定的程序,积极动员,认真组织,使评选出来的老师真正起到示范作用,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各班级、学院、学校要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创新评选形式,强化互动效果,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三)各学院(中心)要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对任课教师所任课程进行全面了解(时间、课程、上课地点、授课对象),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的影响,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附件

1.西南财经大学第三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组委会名单

2.西南财经大学第三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投票系统使用方法

3.第三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推荐阶段名额分配情况

4.关于第三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学院呈报材料的说明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会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会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