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研究所

刘 尉

来源: 日期:2024-03-1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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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1.姓名:刘尉

2.职称:讲师

3.系所:经济法研究所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5.邮箱:liuw@swufe.edu.cn

二、简介

刘尉(1994.07-),女,四川内江人,环境资源与保护法学博士,现为西南财经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致力于环境法、侵权法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招收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现兼任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和常务理事、四川省法学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法治研究会理事。

三、研究领域:环境法、侵权法

四、教育背景

2020.09-2023.07,中国政法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

2017.09-2020.07,四川大学 民商法学硕士

2012.09-2016.07,华中农业大学 法学学士

五、研究成果

1.著作

(1)《侵权责任法案例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25年版(参编);

(2)《生态环境与资源法学》,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参编);

(3)《一流课程方阵的建设与运行指南——基于“马工程”〈民法学〉课程方阵的教学实践》,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版(参编);

(4)《民法典关联法规与权威案例提要·侵权责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20年版(副主编);

(5)《〈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编纂建议稿(附立法理由书)》,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参编);

2.期刊论文

(1)《〈民法典〉时代相邻污染侵害救济模式的体系化解释》,《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1期(CSSCI扩展版,独作)。

(2)《黄河流域事权的纵向配置:从学理到规范》,《青海社会科学》2022年第3期(CSSCI,独作);

(3)《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再省思》,《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独作);

(4)《〈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一审稿”生态环境公益损害民事救济途径辨析》,《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CSSCI扩展版,第二作者);

(5)《新时代黄河立法应坚持三大导向》,《行政改革内参》2021年第1期(由中共中央党校主管的内部刊物,第二作者);

(6)Tort-Based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on Air Pollution in China: A Promising Pathway for Chinese Climate Change Litigation? In J. Lin & D. Kysar (Eds.), Climate Change Litigation in the Asia Pacific (pp. 394-415).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20)(论文集,第二作者);

(7)《应适时启动个人破产立法》,《团结》2022年第5期(第二作者);

(8)《“刑罚世轻世重”法制思想的历史渊源与当代意义》,《团结》2021年第5期(独作);

(9)《非“环境”污染损害的民事法律救济——以污染与损害的二阶因果关系为视角》,《南海法学》2021年第1期(第二作者);

(10)《推动良法善治,建设和谐社区》,《团结》2020年第6期(第二作者);

3.课题

(1)主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法治四川”专项课题“长江上游司法保护生态屏障的实证分析”(SC24FZ029),2024年立项;

(2)主持四川智慧社会智能治理重点实验室自设项目“网络治理生态化及智能化的双重转向”,2024年立项;

(3)主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流域立法的环境法典表达”(JBK23YJ50),2023年立项;

(4)主研“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健全网络智能综合治理体系研究”(23ZDA085),2023年立项;

(5)主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律制度体系研究”(20&ZD186),2020年立项。

六、教授课程

本科生课程:国际环境法

研究生课程:环境法、侵权责任法

七、社会兼职

(1)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常务理事;

(2)四川省法学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法治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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