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2024年度研究生科研成果数据的通知
法学院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的相关要求,为了确保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科研成果数据全面准确,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研究生录入科研成果数据并做好审核和维护工作。
一、研究生科研成果录入流程
研究生须在信息系统(GMS)中“科研模块”,如实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至各培养单位。
1.学术论文须提交:期刊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封面、目录、论文);
2.学术会议须提交:参会通知或邀请函、被会议收录的论文(摘要)等,仅听取会议不得录入;
3.科研项目须提交:项目立项通知/证书、本人参与项目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4.科研获奖须提交:科研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技术专利须提交:技术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发表著作须提交:著作原件及著作封面、版权页、作者页等复印件。
注:学术论文的期刊等级须严格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如实填写,期刊等级选择应根据论文发表时适用的期刊版本为准。
研究生只录入本人完成成果,本人作为作者在成果中的排序须严格按照成果的作者顺序如实填写。
二、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流程
各培养单位由GMS系统的科研信息管理员根据研究生提交的纸质材料在系统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研究生录入信息与纸质材料一致,则点击“核实”通过;若研究生录入信息有误或与纸质材料不符,则驳回或修改。
三、数据录入及审核完成时间
即将毕业研究生须于授位前完成录入;
在读研究生须于每年12月1日前完成录入。
各培养单位须于12月20日前及时完成对研究生录入的数据的审核及维护。
四、其他
在成果信息录入和审核过程中若遇到系统问题,可电话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申老师,联系电话:028-87092505。
研究生院 法学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