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2026级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落实“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权利,确保公平竞争”的要求,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 组织管理
我院按规定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
二、接收专业和规模
1、我校2026级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尚待公布,考生报名时参考2025级硕士目录来填报专业。
2、拟接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额的50%,生源较好的专业可适当提高推免生接收比例。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申请人本科毕业院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术学位:本科专业必须是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报考法律经济学专业的本科专业须为法学类专业(0301)或经济类专业(专业代码前二位为02);以上均不含辅修专业。
(2)法律(非法学)专业,本科专业须为非法学类;申请法律(法学)专业,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类(0301)。
(3)法律(非法学)专业欢迎除法学类专业外的其他所有专业考生报考。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分别先后在“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程序,缺一不可,未报名者一律不接收。
(1) 填报时间: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7月上旬—8月31日
“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9月28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填报要求:每名申请人只能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
2、资格审查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关闭后,我院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由研究生院复核后在主页公布复试名单。
3、复试
确认参加我院考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参加复试。复试包括专业课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部分,重点考察科研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复试形式为:面试
(1) 复试时间:考核工作将依据上级政策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复试地点:待定
(3) 普通推免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课面试*70%+综合素质面试*15%+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
(4)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务必按顺序装订:
①《西南财经大学2026级申请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表》(系统报名结束后打印)
②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及学生证复印件(须注册至至少第五学期;个人信息及注册页面即可,复印至同1页)。
③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
④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⑤外语考试等级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⑥获奖证书、社会活动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复印件。
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表
(5)提交材料时间及方式:
9月5日以前以顺丰快递(请勿使用其他快递方式,邮戳时间为准)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通博楼C322室,杨老师,028-87092273。
所有申请材料请按以上顺序、双面打印/复印装订,请勿夹杂重要原件,材料不予退还。
五、 拟录取
1、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规模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3、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并在系统中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完成录取信息确认:
(1)申请人务必于2025年9月28日24:00以前完成信息注册并提交志愿信息(教育部系统开启时间若有改变,相关时间将另行通知)。
(2)申请人填报的志愿信息必须与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研招办复核后在系统内发放复试通知。
(3)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
(4)研招办对确认复试的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接到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调剂
不接收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调剂。
七、递补机制
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和推免生招生计划,适当确定待递补名额。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待递补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其他
通讯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咨询电话:028-87092273
联 系 人:杨老师
法学院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