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党校原政法部主任、一级教授,天津大学卓越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张恒山,少年成长于安徽。中学毕业后先后插队务农、应征入伍、进厂做工。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2年大学毕业即考取本校外国法制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1992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师从孙国华教授,并于1995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曾先后在安徽大学法律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曾任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
现任中央党校一级教授,天津大学卓越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