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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强国建设背景下《金融法》《金融稳定法》的实践回应”研讨会在我校成功举办

来源: 日期:2026-10-03 阅读:

9月29日,由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成渝金融法院共同主办,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四川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协办的“金融强国背景下《金融法》《金融稳定法》的实践回应”研讨会在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成功举办。

来自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渝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川渝两地各级人民法院、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农业大学、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党校等实务部门、科研院校的专家学者参会。

西南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李永强,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怀勇,成渝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易晓东出席研讨会并致辞。致辞环节由成渝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成春主持。

李永强代表学校致欢迎词,指出研讨会不仅是川渝金融法学界的学术盛宴,也是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与成渝金融法院三方战略合作的精彩篇章。学校将继续与各方一道,持续擦亮成渝金融法治研讨品牌,为中国式现代化和金融强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王怀勇指出,《金融法》《金融稳定法》等基础性金融法律的立法、实施与衔接,对金融法治理论和金融审判实践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研讨会举办正当其时,意义深远。为回应《金融法》《金融稳定法》相关理论与实践命题提供了重要的研讨平台。

易晓东指出,《金融法》《金融稳定法》协同发力,共同夯实了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法治根基。成渝金融司法工作充分发挥法治示范引领作用,产生了大量有益金融审判法律适用经验。研讨会为金融法学理论与金融司法实践交流研讨打造了对话渠道。

主旨演讲环节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鲁篱主持。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四川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高晋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卫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重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二级巡视员王勇作主旨演讲。

与会代表分别在“《金融法》《金融稳定法》的制度逻辑与价值衔接”“科技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保障与规则构建”“金融风险联防联控与司法监管联动机制”等3个专题研讨单元,进行深入学术交流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