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财经大学青年专任教师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管理办法》(西财大党发[2017]31号)要求,经个人自评、学生评议、述职考核、学院初审后已完成我院上一年度青年专任教师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考核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最终得分:印通,95.4;汪蕾,94.8.
公示期从2019年6月21日——6月23日止,共三日。如有异议,请本人于6月23日前与法学院分党委电话、书面、邮件或当面联系。
法学院分党委办公室:通博楼C321;联系人:伍老师;联系电话:87092467,手机13880645125;邮件:wuzl@swufe.edu.cn。
法学院
2019.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