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来源: 日期:2021-03-17 阅读:
法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学生个人自主申报、班级评审小组初审、辅导员审核、学院评审会审核评选,现将我院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请查看附件。
公示期从2021年3月17日——3月19日止。如有异议,请本人于3月19日前工作时间与法学院分党委电话、书面或当面联系。
办公室:通博楼C315;联系人:王璐璐;联系电话:87092467。
法学院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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