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来源: 日期:2021-03-24 阅读:
法学院各位同学:
经法学院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决定,确定以下同学为第10期党员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法学院分党委反映情况。
联系人:伍老师,电话:87092467;王老师:028-87092273;邮箱:faxuedj2015@163.com
附件:第10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法学院分党委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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