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来源: 日期:2021-05-07 阅读:
法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学生个人自主申报、辅导员初审、学院评审会审核评定,现已完成我院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困难学生贫困补助评定工作,现将评定情况予以公示,详情请查看附件。
公示期从2021年5月7日——5月9日止,共3日。
如对学院评定结果有异议,请本人于5月9日前与法学院分党委电话、书面、邮件或当面联系。
法学院分党委办公室:通博楼C315;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7092467;邮件:wangll@swufe.edu.cn。
法学院分党委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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