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有关规定,为落实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并做好2026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请
请2026年毕业生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基层就业申请”模块填报信息,于2026年8月27日前提交基层就业申请,逾期不接受补报。请各同学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见附件1),重点确认主体资格、就业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及申请总金额等,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请同学们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学院将严格审核。
二、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主要分为基层就业申请、在职在岗确认、基层就业复核等模块,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5)。各模块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基层就业申请”模块仅限2026年毕业生初次申报,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6)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
附件:
1.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
5.《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6. 申请材料模板
法学院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