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法学院关于院级校外奖学金“泰和泰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12-31 阅读:

各位同学: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为支持法学教育事业,鼓励更多的学生通过国际交流项目增强学术交流和国际竞争力,扶持优秀法学学生在学习、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特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设立“泰和泰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及年度

(一)评选对象

国际菁英人才奖学金: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年度:2024-2025学年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奖学金类别

评选人数

人均奖励

国际菁英人才奖学金

根据每年申报情况设定

根据参与项目情况设定;该奖项总额不超5万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0

5000元


三、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勇于进取,评选学年修学课程无不合格记录或缓考记录(教学安排除外)。

(二)国际菁英人才奖学金

1、泰和泰奖学金资助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参加本学院3个月及以上国际或港澳台地区交流学习的在校全日制学生;或者在国际模拟法庭/仲裁竞赛(国内赛或区域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一等奖,并取得代表中国参加全球赛资格的全日制学生。

2、评选人数根据评选当年申报情况决定。

3、由申请学生提交材料,泰和泰奖学金管理团队评定。

4、该项奖学金如前一年有结余,结余奖学金可在之后年份在本奖学金范围内继续使用。

(三)学业奖学金

依据申请人在所在班级评选学年内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及学术研究情况,择优推荐,原则上拟推荐名单不集中在同一班级和专业,具体视学生申请情况。

四、奖学金评审组织及流程

(一)组织:奖学金评审由“泰和泰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泰和泰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确定拟获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产生正式获奖名单。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经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评审,当各奖项在当年符合条件人数未足额时允许空缺。

(二)申请流程:

1、个人申报阶段(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4日):

(1)国际菁英人才奖学金:

电子版: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的《法学院“泰和泰”奖学金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于1月4日前以“年级+班级专业+姓名+泰和泰国际菁英人才奖学金申请”为主题的邮件发送至辅导员老师处;支撑材料电子版:承诺书(见附件)、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成绩单等,于1月4日前提交至辅导员老师处。

(2)学业奖学金:

学生本人申报,各班组成综合测评成绩复核小组进行成绩复核(由班长组织,包含班级党支部委员、评选年度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共3人)。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的《法学院“泰和泰”奖学金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注意:汇总表只填写评奖年度情况;并于1月4日前以“年级+班级专业+姓名+泰和泰学业奖学金申请”为主题的邮件发送至辅导员老师处;

电子版支撑材料:承诺书、综合测评成绩复核证明(见附件),科研成果及科研获奖证明(对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收取文章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正文;课题需提交申请书、结项证明和成果;如科研成果有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于1月4日前提交至辅导员老师处。

特别说明:各班成绩复核小组可集中安排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成绩复核工作,原则上以评选学年各学期综合测评公示无异议的成绩为准,综合测评成绩复核证明需由复核小组3名成员共同签字。

2、根据申请情况,学院进行审核、推荐后,由“泰和泰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最终评选及公示。

注:

(1)已申请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铸信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泰和泰学业奖学金的评选。

(2)请大家务必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补报。

五、已获奖学金的学生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泰和泰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保留取消其荣誉及追回已获奖金的权利。

(一)在校期间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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