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有效地促进学生勤奋求知、积极进取、多元成长,成为新时代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决定对2024-2025学年表现突出、德才兼备的优秀学子进行表彰。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级新生)
注:获得2024-2025学年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参评;
二、评选年度:2024—2025学年
三、参加评选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评选期内未受到违纪处分、未有纪律处分未解除;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年度课程无不及格、补考、缓考等不合格成绩记录,评选年度综合测评合格;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评选办法及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
(1)本科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每班人数的10%的比例进行评选;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总人数的15%评选;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总人数的15%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
本科按班级每班评选1名,研究生(含博士)按总人数的4%评选(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学院团委4名,学生会5名、研究生会2名,各学生党支部1名,学生党建工作站2名,心理工作站1名。
五、评选要求
1.三好学生的评选除达到基本条件外,其候选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2024—2025学年第一、二学期加权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
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除达到基本条件外,其候选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①担任学生干部须满1年以上;②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③学习刻苦,成绩优异,2024-2025学年第一、二学期加权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不得同时参评,重复评选。
六、评选时间安排
12月11-16日: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及个人申报材料,提交个人申报材料至各班进行民主评议。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及汇总表(请务必将所有详细情况填写汇总表),同时还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供核实。本阶段由辅导员老师监督、各班班委组织完成。
注:请大家务必在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补报;书面材料请注意环保节约,尽量采用最节约的字体和版式打印复印。
12月17-18日:班级审核:各班统计个人申报材料,并进行仔细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报辅导员。各班请于12月18日17:00前将材料上报至辅导员处。
请各班务必于12月18日17:00前将电子版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基本情况汇总表、“本科/研究生20XX级XX班XX表”为主题的邮件,发至辅导员老师处;同时,将本班同学申请表及相关加分证明资料汇总在12月18日前上报至各班辅导员处。
12月19日后学院审核并组织评选,并在学院主页公示。
法学院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