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法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刘诗白奖学金、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12-04 阅读:

法学院各位同学、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好用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激励引导更多教师、学生投身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类课程的教学、研究和学习中,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贡献力量,西南财经大学面向全校师生设立“刘诗白奖学金”和“刘诗白奖教金”。现将本年度评选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我院现开展奖学金的评选,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刘诗白奖学金

(一)参评范围

“刘诗白奖学金”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名额及奖励金额

名额:每年评选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10名。

注:法学院可推荐本科生、研究生各1名,最终获得者由学校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差额评选。

奖励金额:学生每年奖励20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担当精神、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够起到模范作用。学生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补考、旷考、缓考、重修记录;本科生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5%,且上学年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类的课程(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资本论》选读、习近平经济思想)成绩优异,具有学术研究潜质;研究生学习成绩优异,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10%,且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类理论研究或科技创新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5.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综合素质出类拔萃。在课程学习、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某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充分展现西财学生的风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该奖项在校期间不得重复参评;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或超出学制基本修业年限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刘诗白奖教金

(一)参评范围

“刘诗白奖教金”面向校内全职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类教学科研的教师。

(二)名额及奖励金额

名额:每年评选教师2名。

奖励金额:每年奖励50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高;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3.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品行操守、师德师风和学术规范;

4.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类的教学科研中业绩显著;

5.该奖项不得重复参评。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要求

刘诗白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教师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程序:

1.学生进入学工系统→奖学金进行申请。网址:ehallapp.swufe.edu.cn

2.2025年12月4日-12月8日,学生提交申请,“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翔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政治表现、思想情况、学习情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根据个人申请项目情况,分别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的《法学院奖学金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填写相应的纸质版自查承诺书(见附件)、相关证书(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对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收取文章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正文的复印件;课题需提交申请书、结项证明和成果的复印件、其他活动则须提交证书、证明的复印件)。纸质材料、电子汇总表请在在12月8日17:00前交至各辅导员老师处,由辅导员进行初审。

注: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申请,逾期不接受补报。

3.12月9日-12月17日,根据申请情况,学院进行复审、组织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

4.12月18日,学院提交相关材料至学工部;

5.学校对学院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提交学校专家评审小组讨论审定,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二)教师申请程序:

1.12月4日-12月8日,教师采取线下申请形式,个人申报(见附件)。教师根据个人申请项目情况,分别填写刘诗白奖教金教师附件,提交相关证书(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对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收取文章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正文的复印件;课题需提交申请书、结项证明和成果的复印件、其他活动则须提交证书、证明的复印件)。纸质材料请在在12月5日(周五)17点前交至通博楼C321韦老师处,附件1、2请12月8日(周一)17:00前发送至邮箱920396449@qq.com

2.12月9日-12月17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及公示3个工作日;

3.12月18日,学院将评选基本情况汇总表上报学生工作部。

4.学校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复核,提交学校专家小组讨论审定,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学生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科研处 法学院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