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别奖学金评定通知
(博士研究生特别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法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
法学院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特别奖学金评定工作将于本周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 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阶段(10月13日-10月16日):
填写并提交电子版的《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科研成果申报班级汇总表》和经本人签字的纸质版《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科研成果个人申报表》到本班学业奖助金评定审议小组处,同时,还须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供审查,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对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供正式出版的刊物原件供审核,提交文章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正文的复印件;其他则须提交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学年讲座统计请见附件。
2、班级汇总核对阶段(10月18日前):
各班评审委员会对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度负责汇总核对,并出具初步意见;
对于加分有争议的项目,学业奖助金评定审议小组出具书面加分意见或建议,小组成员签字后提交。
班长/党支部书记务必于10月18日17:00前将统计好总分并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的《某班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发送到邮箱:lawpypj@163.com,邮件名称“学业奖学金材料+年级”。
10月18日17:00之前,班长/党支部书记将经本人签字的纸质版《研究生学业奖助金科研成果申报表》、相关证书、证明和资料的复印件、对争议项目的小组意见书提交通博楼C315法学院办公室王老师处;
3、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金评定委员会汇总、审核、公示、异议处理、系统录入阶段(10月20日—10月22日):复核科研申报并在学院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请硕士研究生严格按照本通知完成“个人申报”。逾期不接受任何漏报项目的加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影响到本人的学业奖助金评定由本人负责。
5、 评选结果产生,录入系统(10月22日)
(二)评定对象及金额
1、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国防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注:援藏计划、单考生、MBA、MPA、MTA、项目管理全脱产学习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递交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该生全脱产学习证明的,可参评学业奖学金。MBA、MPA、MTA、项目管理全脱产学习研究生由所在学院(中心)按不低于学校专硕标准予以资助。
各级别金额详见附件学校通知
二、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参评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奖学金标准: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与各阶段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同步进行,凡获得2021年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均获得相应的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5000元/年,按月发放。
四、硕博连读(博士)特别奖学金、优秀博士生特别奖学金、硕博贯通研究生(含光华博士创新项目)特别奖学金
1.优秀博士生特别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生每月1000元,由各学院(中心)按不超过普通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年级的10%人数申请,申请“优秀博士生特别奖学金”的博士生必须至少满足《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基本要求》所提标准。
请达到博士生毕业科研成果要求的有意申报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月15日下午17:00前直接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lawpypj@163.com),邮件名称“优博特别奖学金申请+年级+姓名”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法学院办公室(通博楼C315)王老师处。逾期不接受任何漏报项目的加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影响到本人的特别奖学金的评定由本人负责。评定比例及评定办法详见附件。
五、申报评定的组织:
由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金评定委员会指导,法学院研究生会协助,各班班长/党支部负责组织。各班成立由班长/党支部书记负责、2名班委、2名同学组成的学业奖助金评定审议小组(需包含党支部成员,小组成员名单通过QQ群、微信群及其他方式于即日起公示)。
六、申报期间:
1、科研成绩:2020年9月1日—2021年9月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绩。
2、学业成绩:各年级请参照附件《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金评定细则(2019年3月)》有关规定。
五、申报依据:《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金评定细则(2019年3月)》、《西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目录(2018)》、《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科研成果基本要求》、《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特别奖学金(优秀学业奖)评选办法》。
六、其他:
请同学们仔细阅读通知和相关规定,通知和规定以外的未尽事宜请于上班时段内电话联系王老师咨询,办公电话:87092467。
若学校今年相关通知有新的变化,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附件:
1、上学年讲座签到统计。
2、《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金评定细则(2019年3月)》、法学院博士特别奖评选办法。
3、《西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目录(2018)》。
4、法学院研究生奖助金科研成果个人申报表(亲~千万不要改动表格大小哈,建议打印出来后填写~)、班级汇总表
5、系统导出学年成绩:以教学秘书老师导出的学年成绩为准。
6、名额分配表:因上级部门暂时没有发布本次学业奖的名额,学院工作暂不进行等级划定,待学校发布实际名额后根据此次学业奖学金成绩核算排名情况再划定等级。请各专业按实际情况先核算出学业奖成绩和排名。
法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助金评定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