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2-25 阅读:

各院级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川组通〔2021〕7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主题主线。本次年度组织生活会要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学校第十三届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深入实施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方案,推动学校党建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扎实开展深学细悟。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会前党支部要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资料,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第二十七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四川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学校第十三届四次党代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三、认真查摆检视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党史学习教育、教育部巡视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学校师生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自身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四、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形式进行。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通报检视问题情况,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要逐一发言,讲差距、谈不足,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要综合党员日常表现、民主测评结果,客观公正对每名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五、充分用好评议结果。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有关院级党组织报党委组织部后确定。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六、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各党支部请于3月25日之前提交如下材料:

1、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

2、党员民主测评登记表(个人-纸质版)+民主测评表(纸质版)评表+民主测评汇总表结果(电子版+纸质版)

七、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院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具体指导名单另附工作群),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抓好整改。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确保2022年3月底前高质量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附件:登记表、测评表、汇总表

中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