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9-09 阅读:

各位同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关乎每一位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为切实做好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基本学制内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预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注:学生如需在校申请各项困生类奖助学金(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则须申请并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认定程序

(一)申请学生: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资助管理-困生认定版块】或通过【今日校园app-服务-困难生版块】进行申报;

(二)班级评议小组:辅导员组织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须达到班级或年级总人数的10%),准确掌握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程度,并结合申请人日常消费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同时辅导员在系统中设置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由班级评议小组组长进入资助系统进行按要求提交材料并审核(操作办法见辅导员操作手册);

(三)辅导员:对班级评议小组进行复核,并在系统里审核;

(四)学院(研究院):培养单位认定小组进入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复审辅导员认定的结果;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研究院)审批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三、认定档次划分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A级)、家庭经济困难(B级)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C级)三个等级。(参考附件2)

四、认定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9月9日—9月11日

学生登陆资助信息系统申请认定,上传《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不需要学院(研究院)签字盖章,可以直接上传。

注意:请大家务必按时在系统提交申请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逾期不接受补报。

(二)9月12日—9月13日

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组织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须达到班级或年级总人数的10%),准确掌握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程度,并结合申请人日常消费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同时辅导员在系统中设置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由班级评议小组组长进入资助系统按要求提交材料并审核(操作办法见辅导员操作手册);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需包含本班级所有专业;并在系统提交初评结果。

(三)9月14日

辅导员审核,学院(研究院)复核、

(四)9月18日

学院公示并登陆资助信息系统确认;

(五)9月25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五、认定工作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务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要求学生务必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学校将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出现好转后,本人要及时告知辅导员,并由学院(研究院)出具情况说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更改学生家庭信息。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采取线上无纸质化认定。学院(研究院)应当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仔细了解学生情况,重点关注建档立卡等特殊类家庭学生的申请情况,对学生申请进行仔细复核。

(五)本次认定材料必须上传《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如使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需补充手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并要求监护人签字。

(六)《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不需要学院(研究院)签字盖章,可以直接上传。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2:《西南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操作手册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法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