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现对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事项补充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标准
本科追加名额分配:2021级2个、2022级2个、2023级2个
硕士研究生追加名额分配:2022级2个、2023级3个、2024级2个
博士研究生追加名额:1个
二、参评条件
与通知“法学院关于评选2024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中要求的参评条件一致(https://lawschool.swufe.edu.cn/info/1067/156670.htm)
三、报名方式
若在第一批次报名国家奖学金,但未评选上的同学,直接作为第二批评选的候选人。若还有其他报名同学,请在2024年11月1日15:00前向辅导员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
需提交材料与“法学院关于评选2024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中要求一致(https://lawschool.swufe.edu.cn/info/1067/156670.htm),附件中本科国奖汇总表格已进行部分修订,请以本通知后附件为准,进行提交。
注:2024级研究生将以2024年9月24日答辩成绩作为依据进行递补推荐,本次评选不再安排答辩。
四、时间安排
(1)10月31日-11月1日15:00,第一批申请同学以外的同学个人向辅导员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辅导员初审学生成绩、材料的真实性,并将学生材料提交至学院。
(2)11月1日-11月5日,学院评审推荐。
(3)11月6日-11月13日,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学生完成系统申请。
(4)11月14日-11月15日,学院审核并提交结果至学工部。(请所有第二批获评国奖的同学于11月14日至通博楼C321包老师处签字)。
注意:请各位同学注意时间安排,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材料,若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接受补报。
法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