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2019级研究生: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和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含学分结构要求)的2019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与要求
1.硕士研究生考核内容与要求
(1)考核内容须包括思想素质、课程学习情况、科研能力、文献阅读能力等。
(2)参加考核的2019级研究生应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总学分(含学分结构要求)与科研训练学分。
(3)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3.现根据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流程需要,特做以下补充说明:
(1)自2016级起,所有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含按要求提交科研训练学分支撑材料),否则将无法进入后续毕业流程;
(2)硕士研究生须首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培养过程”→“中期考核”中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并由其指导教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在系统中进行审核;
三、工作安排
各位硕士研究生请在2021年6月1日前在系统中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并自行联系导师于6月5日前在系统中“培养过程”→“开题答辩”中提交开题答辩申请,并请导师进行审核(最好以导师组为单位,请一名代表统一联系导师)
法学院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