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我院党组织和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引导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第十三届二次、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塑造学院新文科发展新优势,确保学院“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在推进“新财经新法学”建设,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中不断奋发进取,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在全院范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学院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支部。各党支部自愿申报。先进党组织共评选4个。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学院党委下设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隶属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
各学生党支部综合参评人实际情况,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类别中仅限推荐1名;教工党支部在两个类别中仅限推荐2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应在近3年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获得至少1次“好”等次。推荐的先进党组织,其书记应在近3年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获得至少1次“好”等次。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严格落实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的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
3.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学校党委、学院党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进学院重大任务中创先争优,在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推动《迎接建党100周年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落实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四川省委、学校党委、学院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共产党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编制实施学院“十四五”规划、深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大任务中创先争优,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评选程序
学院将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根据推荐情况评选产生院级表彰名单。具体程序如下:
1.评议推荐。各党支部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附件1)、《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登记表》(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3)和《党支部推荐参评学院先进名单汇总表》(附件4),于6月11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报至学生党建办(邮箱:faxuedj2015@163.com)。
2. 学院审批。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候选名单进行综合审议,评选产生拟表彰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后,由学院党委发文表彰。
四、表彰奖励
“七一”前后,学院党委将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和宣传,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附件:
1.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先进党组织审批登记表
2.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登记表
3.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登记表
4.党支部推荐参评学院先进名单汇总表
中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