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党支部:
按法学院党委学生党建工作安排,即日起将接收第14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考核合格的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党支部整理审查发展党员材料: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此前填写的入党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合格后,支委会讨论确定拟发展党员名单,并填写拟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在本支部公示7天。
2.党支部将拟发展党员的材料报学院党委预审批
公示期结束后,党支部应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拟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等,一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报送分党委审批的材料】党支部书记组织所在支部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委员会、培养联系人、填写并完善、提交以下材料:
A、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
B、群团组织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已经填写完备的,签字、盖章的)一份——被选拔为入党积极分子时提交;如本科阶段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但档案中查实无相关材料的,务必联系本科学校补填或开具相应证明。
C、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一份——被选拔为积极分子时提交填写的;如本科阶段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但档案中查实无相关材料的,务必联系本科学校补填或开具相应证明。
D、党校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一份——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合格后获得的;
E、【附件下载】法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登记表一份——列为发展对象时填写的;
F、【附件下载】发展党员政审材料(填写完备,经党支部书记签字),一份——发展对象政审时填写
G、【分党委发放纸质材料邮寄】发展党员直系亲属政审材料——由学院党委审查并将原件入档。
H、【纸质版需要领取】入党志愿书(本人手写,有且仅有一份,党支部书记组织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委员会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本人填写1-7页,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后党支部书记填写8页和9页上半页。
I、【附件下载】拟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填写完备,写清公示是否有异议,须经党支书签字,学院党委盖章)一份
J、党员发展对象的本人履历(自传)(本人手写,一份);
K、发展对象学时证明——集中培训后获得,原件一份。
3. 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大会:
(1)党支部备案申请召开支部大会 :
党支部书记填写电子版《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备案申请表》,以“某某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备案”为主题的邮件将电子版《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备案申请表》发送至法学院学生党建办邮箱:faxuedj2015@163.com
(2)党支部根据时间安排召开支部大会:
党支部中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即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到会(如有表决权到会人数不符合要求、或者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不到会的,不予讨论)。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是:
①党员发展对象(必须参会)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②两名入党介绍人(必须参会)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填写进《入党志愿书》第8页);
③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党员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党员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决议(填写进《入党志愿书》第9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4.学院党委组织党员发展对象谈话,审批并表决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
学院党委将统一安排党委委员、组织员与拟接收的预备党员谈话,时间另行通知。谈话结束后,审批并表决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
5. 各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参考附件:13-4入党宣誓的基本程序
注意:各党支部对发展程序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伍老师 87092467
相关附件下载链接:https://lawschool.swufe.edu.cn/info/1101/24479.htm
中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