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创先争优,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落实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四川省委、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严格落实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的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
3.坚决贯彻党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四川省委、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进学校重大任务中创先争优,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已故党员不参加评选。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应在近3年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获得至少1次“好”等次。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其书记应在近3年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获得至少1次“好”等次。
二、推荐名额
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校共评选50人,各院级党组织从所属党员中推荐参评。(见分配名额)

2.先进基层党组织共评选30个。其中院级党组织评选5个,各院级党组织自主申报参评;基层党支部评选25个,各院级党组织从所属党支部中推荐参评。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实施推荐参评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充分发挥院级党组织政治把关作用。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坚决不予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2.强化统筹推进。各基层党组织要把评优表彰工作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等活动结合起来,与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学校第十三届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营造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3.严肃工作纪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通过差额评选的方式产生。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学院党委将结合自身实际单独开展2022年党内功勋荣誉集中表彰(另行通知),名额会少于学校层面表彰数量。各党支部的推荐参评人员,需于6月10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学生党建办公邮(faxuedj2015@163.com)以便统一提交学院党组织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后上报学校参评。
四、时间安排
请党支部于6月10日12:00前将参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提交附件2、3、4的纸质版至通博楼C315办公室。
联系人:王菲伍泽莲 87092273; 87092467
附件:
2.西南财经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登记表
3.西南财经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登记表
4.西南财经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登记表
中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