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法学院关于2023届本科同学提交毕业论文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3-02-24 阅读:

各位2023届本科毕业生(含辅修班):

根据学校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安排,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需在2023年3月312:00完成定稿,并上传至知网论文系统(http://swufe.co.cnki.net/)。

一、本科定稿毕业论文的注意事项

1、定稿论文命名方式

本次系统上传的定稿论文用于复制率检测和盲审评阅,上传系统的论文命名方式为“专业-学号-题目”,命名方式不能加姓名。

专业名称写“法学/法金/法会/二学位”,法金、法会专业需在括号中标明具体论文。如:法金(法学)、法金(金融学)、法会(会计学)。

2、定稿论文的匿名处理

因毕业论文盲审评阅要求,同学们此次上传的用于检测的定稿论文务必隐去指导老师姓名和本人姓名,包括封面、论文原创性及知识产权声明以及致谢等所有出现指导老师和本人姓名的地方(本人及导师姓名处用**替代,不需要删除)。

注意:所有部分都需齐全且格式合格,不需要删除,只是做匿名处理。知网系统会自动识别并将封面、目录、原创声明、参考文献排除在查重范围外。

3、上传系统定稿论文的版本要求

请同学们仔细查看系统中“学生提交论文初稿、定稿、最终版”提交指南。由于学生系统上传定稿论文,导师系统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复制率的查重。因此,学生上传的定稿论文,必须是与导师确认后,不需要再修改的版本。未定稿的论文,请学生和导师通过其他通讯方式沟通、交流。学生将导师审核后、不需要再修改的论文上传论文系统后,并及时联系导师,确保导师在系统进行审核,方能进行复制率的检测。

学生上传论文版本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负。

4、关于定稿论文复制率

整个毕业论文周期一共只有2次检测机会。复制率<20%视为检测通过;复制率≥20%,视为未通过检测。未通过第一次复制率检测的学生,需按照学校要求,对论文进行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一周),并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在3月10日12:00前上传系统,进行第二次论文检测。第二次查重仍未通过者,延期一年,重写论文。

二、导师指导情况填写注意事项

学生根据导师指导情况及《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情况记录表》、毕业论文撰写要求,在系统中填写4次指导记录,并将《指导情况记录表》作为附件上传至第4次指导记录的附件处。填写完毕后,请联系导师在系统中进行审核确认,否则将影响论文定稿。

本环节需要在3月3日前完成,并在本科毕业论文系统中留痕。操作方法:学生进入毕业论系统-过程文档管理-提交指导记录-填写指导情况并在附件中提交目前的进度情况。

三、关于系统填写论文题目、提交《开题报告》及《开题报告会记录表》、上传初稿的再次提醒

未完成的同学按照学院此前的通知要求,于3月3日前在系统填写论文题目、提交《开题报告》及《开题报告会记录表》、上传初稿。因学生填写的以上内容,盲审老师在系统都能看到,以及学院、学校已开展对2023届毕业论文进展情况的检查工作,请同学们认真对待。

论文研究方向有修改的同学,请联系导师对开题报告点击“允许修改”,并更换方向(小方向修改不用管,仅限于“研究方向”按钮中,9个大方向的更改)。

论文题目有修改的同学,请联系导师对题目点击“允许修改”。(导师修改路径:师生双选管理-审核学生申报题目-允许修改。)

以上内容及材料逾期未处理,将无法参加后续评阅及答辩环节。

请同学们高度重视论文写作、学术规范,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本科毕业论文,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对已查实的将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未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在系统提交毕业论文将延期一年,明年随2020级重写论文。

法学院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