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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5届本科毕业生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9-14 阅读:

各学院(中心):

根据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4〕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西南财经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选拔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2015届本科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基层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的教学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支教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后,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1.符合《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2010年7月修订)》中第三条关于“推免生基本条件”的所有规定以及相关解释条款(详见附件1);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奉献精神和志愿服务经历的;

3.身心健康,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4.必须征得父母同意,须由父母签署相关意见书;

5.学生干部优先。

三、招募程序

1.申请。本着自愿原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下载《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西南财经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学生自我陈述表》(附件3),于9月23日12:00前将相关推荐材料递交学生活动中心307;

2.审核。学校项目办负责对报名人选资格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真实性。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由专家考核小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团委、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纪委)负责对报名人选进行面试。最终成绩为自我陈述成绩占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其中自我陈述占30%,面试成绩占70%),前11名将确定为拟推荐对象。

4.聘任。通过面试后,进行7天公示;经过公示、体检合格后报团中央,一经上报批准确认,支教学生与团中央和学校签订有关协议(附件4),支教服务一年。拟推荐应届毕业生于明年3月需参加所申请接收读研学院(中心)的复试(不占接收单位的指标),复试通过后,支教学生保留一年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

四、相关政策

1.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支教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服务期间,档户留校,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由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2.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

3.团中央负责提供支教志愿者在支教服务期间的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为了规范招募单位和志愿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团中央与学校将和支教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

5.根据中央文明办、团中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1]22号)及团中央与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1999]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志愿者支教服务期满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将根据受援地的地(县)级团委及用人单位的意见统一颁发《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书》,发放扶贫接力计划志愿服务证书,记入志愿者个人档案,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依据;

6.支教同学在支教一年期满后,按协议要求应回学校读研,因个人原因无法回校读研的由本人负责,因特殊情况所致不能按时返校读研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申报材料

(1)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2)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自我陈述表

(3)学习成绩单原件;

(4)各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知情同意书;

(6)其他支撑材料。

五、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文举

联系电话:87092035

六、上交申请材料: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07办公室

截止日期:2014年9月23日12:00

项目宣讲会将于9月18日晚18:00在H306进行,届时会有往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分享工作经验和体会。请各学院注意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网站通知、邮件通知等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均了解该项目。

附件:

1.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基本条件

2.《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3.《西南财经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学生自我陈述表》

4.《招募协议》

5.《父母知情同意书》

共青团西南财经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