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年级学生缓交学费办理
法学院高年级同学(非大一,非研一):
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交纳学费的高年级学生,可申请缓交学费,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学生应在缓交期限内交清相应费用。
请于9月19日(周五)上午11点前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西南财经大学缓交学费申请表》(见附件),2014年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提交至法学院办公室(通博楼C316)曾老师处;
2、同时,电子版的《缓交学费名单汇总表》(见附件),请以“某某申请缓交学费”为主题的邮件9月19日(周五)上午11点前发送至法学院助管邮箱:1274048307@qq.com
附件:《西南财经大学缓交学费申请表》、缓交学费名单汇总表》
法学院
201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