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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14-2015年度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9-15 阅读:

各位同学: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09】33号)和《关于做好学生、儿童参加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4】8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4—2015年度大学生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校全日制大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应全部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大学生医保)。2014-2015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80元/年,由学校财务处在学生缴纳学费时统一代收,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28日。

二、低保学生及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学生,个人先垫付参保费用,然后将《低保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所在院系核对。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于9月23日(周二)16点前将审核后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盖印院系鲜章,注明同时,将电子版的《低保学生参保筹资样表》以“某某参保筹资”为主题的邮件发送到曾老师邮箱(21197859@qq.com

学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汇总后,按程序将上述资料送交相关部门审核,并负责做好通过审核的学生所交保费的退费工作。

三、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由市上统一组织安排,学校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完成参保工作。为了确保我校每位大学生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权益,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告知学生,尤其是申请了各种助学贷款等缓缴学费的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学校财务处提前缴纳参保费用。

四、学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地址:

光华:校医院二楼,电话:87355687;联系人:陶老师

柳林:校医院三楼,电话:87092687;联系人:罗老师

附件一:西南财经大学2014年低保学生参保筹资样表

附件二: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法学院

201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