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级研究生核对火车乘车区间的通知
2014级研究生:
为使我校2014级新生在校学习期间回家往返乘坐火车享受硬座半价票优惠,现2014级学生办理、使用乘车优惠卡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办理乘车优惠卡条件:
(1)学生为全日制在校学生。
(2)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
2、乘车优惠卡使用与管理
乘车优惠卡应与学生证配合使用,学生应在学生证乘车栏内如实填写学生乘车区间,学生的购票区间由学校地址与学生家庭地址确定,乘车区间为成都——?(注意:乘车区间只能填写火车站名,不能够带省、市、县等,如需到青岛只能填写“青岛”,不能填写成“青岛市”、“山东省青岛市”、“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等,请负责老师严审此项),家庭住址没有火车站的按就近原则填写,原则上不能跨省(市),学生证内乘车区间不填写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学生证上所写的乘车区间必须与乘车优惠卡情况统计表上的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无法使用学生证购买优惠火车票)
3、学院已经统计出本单位符合条件办理火车乘车优惠卡的学生名单,请大家根据“乘车优惠卡使用与管理”的说明核对本人的乘车区间(见附件),如错过核对时间延误申报,学校无法补报。
如需修改乘车区间,请用红色字体在统计表中修改,于9月17日(周三)24点前以“某某修改乘车区间”为主题的邮件发送表格(表格文件名请注明本人姓名)发送至法学院曾老师邮箱21197859@qq.com
4、注意事项
(1)学生凭学生证及“学生购票优惠卡”每学年最多可购票4次。
(2)按照教育部规定乘车优惠卡每年统一充值一次(每年11月份,具体时间由学工部通知),新生第一学年不用充值。如有损坏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由学院按照相关要求统一交学工部补办(具体时间由学工部通知)。
(3)乘车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贴于学生证内相应空白处,乘车优惠卡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否则会损坏优惠卡。乘车优惠卡不能和手机、银行卡等物品放一起,否则影响正常使用。
附件:2014级乘车优惠卡情况统计表
法学院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