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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补缴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10-09 阅读:

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补缴费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同学(本科、硕士、博士):

截止目前,我校仍有部分学生没有缴纳本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参保费用,(每人80元/年)。为保证我校学生能顺利完成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现将学生参保补缴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个人补缴

(本年度已在工作单位等处办理了基本医保的,不再重复参保)

请还未缴纳参保费的同学务必在10月13日(周一)前将保费和填写完整的电子版 “学生缴纳保费统计表”交由本班生活委员处。

博士研究生请直接将保费和统计表交至法学院研究生助管 缪远洪 电话:13348867404邮箱:1274048307@qq.com

二、班级汇总

生活委员请于10月14日(周二)上午12点前以班为单位,将保费和整理好的电子版“统计表”(邮件请以“本科OR研究生某某班2014年基本医保补缴”为主题)交由以下同学:

本科各班交至:法学院本科学生助管 尹佳 电话:18010585074 ,邮箱:1044807563@qq.com

研究生各班交至:法学院研究生助管缪远洪 电话:13348867404邮箱1274048307@qq.com

(尹佳统计完本科名单和保费后请一并交给缪远洪)

三、学院统一提交至校医保办

请 缪远洪 将全院(本科、研究生)补缴参保费和补缴汇总名单,以学院为单位(电子表格请发送邮箱llyb@swufe.edu.cn)于10月17日(周伍)前一并上交学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地址:柳林校医院三楼,联系电话:87092687。

补缴收据和名单请交送法学院曾宪老师存档。

二、根据成都市《关于做好学生、儿童参加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4】84号)文件相关要求,逾期不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参保资格,即不能享受2014-2015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鉴于以前个别学生因未及时参保生病住院,只能自行承担高额就医费用,给家庭及个人带来巨大经济压力的事例。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参保筹资工作。

附件:“学生缴纳保费统计表”

法学院

201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