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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15届本科同学提交毕业论文和实习报告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11-10 阅读:

各位2015届法学本科同学(含二学位):

根据学院安排,初定于2015年5月20日在通博楼C座学院办公室进行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5年5月10日前将实习鉴定表及报告纸质版各1份提交学院(实习鉴定表信息需填写完整,并由实习单位加盖公章)。

2、2015年5月10日前将实习报告电子版(用“实习报告+学号姓名”命名)提交学院。

3、2015年5月10日前将毕业论文定稿纸质版1份提交学院(包括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等完整信息)。

4、毕业论文须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能定稿打印,所提交论文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标准格式印制(格式详见附件)。论文印制采用胶包方式装订,双面打印,封面颜色统一采用蓝色。

提示:1)封面上需导师签字;2)附件格式中的开题报告表、指导记录表、两份评阅表(指导老师用和评阅老师用)、答辩记录表一共5份表格不要装订在印制的论文中,应打印后单独夹在论文中由老师填写;3)学生本人务必将表格中的基本信息填写完毕,打印表格时请注意将原表中的提示语句删除。

5、2015年5月10日前将毕业论文定稿电子版(包含完整信息,用“学号姓名论文”命名)提交学院。

以上材料均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未按时提交毕业论文定稿和实习报告者不准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法学院

201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