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法学院关于开展2014年度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11-24 阅读:

法学院各位同学:

一年来,广大青年志愿者秉承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在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带领下,利用专业知识,发挥才干,服务社会、服务他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进一步发挥青年志愿者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在全校弘扬青年志愿者精神,引导和激励更多的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推动我校志愿者工作实现飞跃,校团委决定开展2014年度西南财经大学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单位名称

优秀组织

优秀项目

优秀青年志愿者

法学院

1

1

4

二、评选方式

请申报优秀组织、优秀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和申报先进个人的同学认真阅读评选条件,于2014年1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申请表+事迹材料(1200字以内事迹+500字摘要)+证明材料(志愿服务证明+2张活动照片注明地点)】报送至通博楼C316伍泽莲老师处,所有填报的文字资料统一为A4打印文字,一式二份;同时将推荐表电子档发送至449080188@qq.com,联系电话:87092273。

三、评选条件

(一)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组织评选条件:

1.能够紧紧结合我校发展大局和党政中心工作,围绕扶贫济困、帮残助老、扶幼助弱、抢险救灾、环境保护、社区服务和大型社会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志愿服务理念,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有健全、规范的组织管理机制(部门的组织完善并制定了完整的部门内部管理体系,包括人事管理、例会制度等工作制度详细完善);

2.积极配合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安排,认真完成工作,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团队凝聚力;

3.团队在活动中发扬吃苦耐劳的服务精神。(优秀青年志愿者分队必须是校内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较好,且活动持续性较强的分队)

(二)优秀青年志愿者行动项目评选条件:

1.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项目奖参评对象为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创新性以及社会推广价值的代表性志愿服务项目;

2.参评项目应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稳定的志愿者队伍,规范的管理制度,成熟的运作模式,显著的服务成效,有良好的评估、总结和发展规划,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3.参评项目开展时间原则上不短于2个月,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服务总时数不少于1500小时。

(三)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条件:

1.在评选年度无违纪,各科成绩合格;

2.严格遵守学校和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3.在青年志愿者总队或院系分队服务一年以上;

4.以年度为单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原则上不少于 3次,时间不少于48个小时;

5.各单位在评选优秀青年志愿者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评选制度操作,评出的优秀青年志愿者必须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而且能对今后青年志愿行动的开展做出表率。

附件:

1.2014年度西南财经大学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组织推荐表

2.2014年度西南财经大学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项目推荐表

3.2014年度西南财经大学青年志愿者行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法学院分团委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