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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13-2014学年校外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12-02 阅读:

法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为了做好今年校外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现将本年度评选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外奖学金种类(评选条件详见附件学校通知要求)

(一) 招行拼搏奖学金

1.评选范围:目前为我校全日制三年级本科学生和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直博生)。

2.评选年度:2013-2014学年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全校共56名额:其中一等奖16名(本科、硕士各8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二等奖40名(本科、硕士各20名),奖励金额3000元/人;

院 系

本科名额

研究生名额

法学院

1

1

备注:各班择优推荐一人至学院参评。

(二)农行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本科学生及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2. 评选年度:2013—2014学年

3. 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农行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全校名额为115名,其中一等奖10名(奖励5000元/人)、二等奖40名(奖励2000元/人)、三等奖65名(奖励1000元/人)。

奖项设置

奖金标准

奖项名额

本科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5000元/人.年

10名

7

3

二等奖

2000元/人.年

40名

28

12

三等奖

1000元/人.年

65名

46

19

院 系

本科名额

研究生名额

法学院

3

2

备注:各班择优推荐一人至学院参评。

(三)中行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2.评选名额及奖金标准

学院(中心)

本科名额

研究生名额

法学院

2

1

奖项设置

奖金标准

奖项名额

本科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6000元/人.年

4名

3

1

二等奖

4000元/人.年

10名

8

2

三等奖

1000元/人.年

36名

28

8

备注:各班择优推荐一人至学院参评。

(四)铸信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评选年度:2013—2014学年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本科学生共92名

一等奖

14名

6000元/人

二等奖

30名

4000元/人

三等奖

48名

2000元/人

研究生共16名

一等奖

4名

10000元/人

二等奖

12名

5000元/人

院 系

本科名额

研究生名额

法学院

4

1

备注:各班择优推荐一人至学院参评。

(五)万和润沣创新实践奖学金

1.评选范围: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二年级学生)

2.评选年度:2013—2014学年

3.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全校共20个名额,奖励金额3000元/人。根据奖学金协议要求,财税学院推荐6名候选人,人文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其余各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从中评选出12名候选人。

备注:各班择优推荐一人至学院参评。

二、法学院奖学金种类(评选条件详见附件各评选条件要求)

(一)中伦奖学金

1、奖励对象:“中伦奖学金”系表彰和鼓励品学兼优,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法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奖励项目、名额及金额:

奖项 等级

社会服务与实践奖

科研科创奖

本科

研究生

本科

研究生

一等奖

(8000元/人)

1人

1人

1人

二等奖

(4000元/人)

2人

1人

2人

1人

三等奖

(2000元/人)

3人

2人

3人

2人

(二)苏功强奖学金

1、奖励对象:“苏功强奖学金”系表彰和鼓励品学兼优,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在读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团队或个人。

2、奖励项目、名额及金额:

奖项

等级

社会实践奖学金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

科研科创奖学金

文体活动奖学金

一等奖

1项(4000元)

1项(2000元)

1项(4000元)

1项(2000元)

二等奖

2项(2000元)

2项(1000元)

2项(2000元)

2项(1000元)

三等奖

3项(1500元)

5项(700元)

3项(1500元)

5项(700元)

(三)冯峙毓奖学金

1、奖励对象:“冯峙毓奖学金”系表彰和鼓励表彰和鼓励品学兼优,在校表现突出的法学院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在读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团队或个人。

2、奖励项目、名额及金额:

名额

等级

科研创新奖学金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

一等奖

1项(4000元)

1项(2000元)

二等奖

2项(2000元)

2项(1000元)

三等奖

3项(1500元)

5项(700元)

(四)守民律师事务所奖学金

1、奖励对象:“守民律师事务所奖学金”系表彰和鼓励品学兼优,在校表现突出的法学院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在读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优秀团队或个人。

2、奖励项目、名额及金额:

名额

等级

社会实践奖学金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

一等奖

1项(4000元)

1项(2000元)

二等奖

2项(2000元)

2项(1000元)

三等奖

3项(1500元)

5项(700元)

三、法学院助困励志类奖学金(评选条件详见附件各评选条件要求,评奖针对非研一、非大一的学生)

(一)评选范围:

1、须为2013-2014学年或2014-2015学年通过困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同一年度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

3、同一年度已经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获得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含5000元)的其他校内外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中伦奖学金(自强励志奖)一等奖、泰和泰奖学金一等奖的评选,

(二)评选奖项

1、泰和泰奖学金

1)奖励对象:“泰和泰奖学金”系具有助学性质的奖学金,面向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需经济资助,且德、智、体表现符合本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奖励名额及金额:

本科生

一等奖 2名 5000元/人

二等奖 3名 3000元/人

三等奖 6名 2000元/人

研究生

一等奖 1名 5000元/人

二等奖 2名 3000元/人

三等奖 4 名 2000元/人

2、中伦自强励志奖学金

1)奖励对象:“中伦自强励志奖学金”系具有助学性质的奖学金,面向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需经济资助,且德、智、体表现符合本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奖励名额及金额:

奖项 等级

自强励志奖

本科

研究生

一等奖

(8000元/人)

1人

二等奖

(4000元/人)

2人

1人

三等奖

(2000元/人)

4人

2人

四、评选时间安排:

时间

需完成工作内容

负责人

12月3日前

学生本人提交个人申报材料至各班认定小组。各班认定小组需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个人申报材料。如若提交至学院评委会的材料不符合本通知要求,则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本人,各班测评、认定小组

12月4日24:00前

各班汇总统计个人申报材料,按名额择优推荐。并将推荐名单报辅导员审核并向班级同学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汇总。

各班长统筹安排,其他班委协助

12月5日12:00前

学院评委会汇总各班申请材料。

办公室助管协助学院汇总材料

12月5日17:00前

学院汇总各班结果并进行资格复审,拟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学院分党委

12月8日—10日

公示并处理异议。

学院分党委

12月11日前

学院提交结果至学工部。

学院分党委

学生申报需同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A、纸质版材料:请根据自己的学历阶段下载相应表格,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和打印。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接收,影响评奖由个人自行负责。

1)《校外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A4双面打印成1页,不可调整格式,务必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

2)评定年度取得的科研成果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供审查。(对于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交文章发表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正文的复印件;已结项课题,需同时提交立项申请、结项证明(须有本人姓名)和科研成果;其他则须提交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3)评定年度内的学生活动参赛证明、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6.后续管理: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追踪调查,获奖学生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学业成绩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资格并停止发放奖学金。获奖学生每年应填写该奖项后续跟踪表,经审核合格后方能继续获得该奖项资助。

三、其他事项

1.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各学院(中心)分党委(党总支)具体负责。

2.根据教育部及《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和远东宏信奖学金的学生将不再参加2013—2014学年其他社会奖学金的评选。

3.评选年度内无违纪、补考、缓考(因学校教学安排除外)、重修记录;严禁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在校期间申请奖学金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各类奖项候选人提交的材料要求简洁,申报者只填写在评选期间所获各级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其他先进事迹等信息。电子版汇总表及纸质版材料的填写要求请参见附件社会奖学金填表说明。

各班推荐候选纸质版支撑材料请12月5日17:00前报伍老师处(通博楼C316),电子版请于12月4日24点前发法学院助管车欢邮箱:1486646002@qq.com,电话,18428314471

附件一:校外奖学金评选申请表

附件二:校外奖学金填表说明

附件三:校外奖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

附件四:学校通知、评奖条件

附件五:法学院各奖学金评选条件

附件六:法学院学金评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七:法学院奖学金申请表

其他:评奖可能用到的成绩单等

法学院分党委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