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度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名单的通知》,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省教育厅和省委政法委员会审核,法学院申报的省级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本科层次)批准立项。同时,法学院申报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3个省级校外示范性实践教育基地项目批准立项。
这是继获得国家级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2年)、四川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批准立项后,法学院获得的第三个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项目。该基地获批标志着法学院已经全部拥有我国法学学科三个层次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项目,对推动我校法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具有重大意义。
附件:
川教函〔2015〕2号-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布2014年度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