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届毕业研究生核对电子图像采集学生信息数据的通知
因涉及到个人信息不便挂网,请各位同学在3月19日(周日)前到班长处严格核对和补充自己的学生信息(学生信息已经发送到班长邮箱),博士生请在谭博文同学处核对。
2016届毕业研究生:
(13级硕士及博士研究生、14级法律硕士(法学))
根据省教育厅及新华通讯社四川分社的安排,我校2016届毕业研究生的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将于2015年4月16日—4月18日在柳林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教育部电子文凭注册系统及国务院学位办“全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备案)系统”将全部采用本次所摄学生像片,并与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一同进行注册,我校2016届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上的照片也将全部使用本次所拍像片。
本次电子图像采集将采用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学生信息,请各位同学带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图像采集。为确保学生信息数据库的准确性,请各位同学严格按附件EXCEL表格格式要求填写核对学生信息,并确保身份证号码信息准确。参加现场采集的学生以各班上报的学生信息为准。
对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本次拍摄期间拍照的毕业生,统一由新华社四川分社在2016年3—5月的工作日期间补拍,具体补拍地点届时将在新华网四川频道(www.sc.xinhuanet.com)图像信息采集栏目中通知。(新华社四川分社联系电话:028-86122706 86149424 )外地学生可在当地新华分社拍摄。
请各班班长于2015年3月20日(周一)将核对补充完毕的本班学生信息EXCEL表格发至曾宪老师邮箱21197859@qq.com。返回表格文件名称请注明班级名称。
法学院
2015年3月10日